加工皮革偷排有毒废水 皮革厂老板判刑1年半
皮革厂擅自向河中排放有毒废水,这不,皮革厂老板获刑了。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法院对新《环保法》实施后该区首例污染环境入刑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邱某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6000元。 去年5月,邱某熊租赁培丰镇原瓦窑坪煤矿东井口场所,擅自建造皮革厂,于同年7月开始组织工人用猪皮加工半成品皮革,后运往异地出售,得款6000元。 在生产过程中,未经过滤,将含有有毒重金属铬的废水,通过暗管排入东井口或直接排入河里,严重污染当地水环境。 同年8月,永定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其停止生产,但其置之不理继续生产,直至该厂被公安机关查获关闭。同年12月6日,邱某熊被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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