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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价格系统7月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4日三地(迪拜、布伦特、辛塔)原油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率为-9.36%,较前一日的-9.50%有所回升。如果保持目前价格水平,国内调价对应基准日三地变化率可能回落到9%左右,这将导致7月11日左右成品油价格下调幅度收窄,考虑到原油加工利润等因素,预计此次成品油下跌幅度在每吨400元左右。
根据现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次成品油调价日为6月9日,7月5日是调价后第19个工作日。
新华社资深经济分析师付少华认为,得出上述结论主要有两大因素:首先,6月22日以来,国际油价大幅反弹,布伦特原油从最低每桶89美元,反弹至100美元,WTI原油从每桶77.3美元反弹至88美元,国际油价的反弹会导致后期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降幅缩小。其次,按照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价格调整原则,当国际油价高于每桶80美元时,采用扣减加工利润直至加工零利润的方式计算成品油价格。据了解,相当长时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是按零利润计算的。5月份以来原油已经有了较大跌幅,按机制应逐步考虑炼油行业适当利润,而不会一直按零利润计算,这将进一步缩小成品油下降幅度。
卓创资讯分析师吕斌也认为,尽管近期国际油价强势反弹导致三地原油变化率跌幅收窄,但成品油“三连跌”的趋势仍不会改变。不过,若按7月11日成品油下降400元/吨左右计算,93#汽油零售价下降0.31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