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直接确认有关部门正酝酿或打算出台‘以产顶进’的行业政策。而且,具体如何操作、如何推进等,我也确实不知情。”7月31日晚间19时左右,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下称“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强调,“我的原意是,站在整个钢铁行业和中国钢铁企业的角度,有关部门确实可以考虑‘以产顶进’的政策,保证国内钢铁企业的利益。”
“我想同时强调,部分企业已呼吁‘以产顶进’政策很多年了。”李新创说,“只是,近期又突然被业界提了出来,算是又被‘炒’了一遍。”
7月31日,媒体援引一位接近工信部人士的话透露,“为了帮助钢铁企业脱困,近期工信部正酝酿‘以产顶进’政策的恢复实行,并已开始大力推动各大钢厂加速从生产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
该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并引起了广泛争议。一位市场人士昨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抛开诸多争议,不可忽视的现实是,中国的钢材产能确实存在过剩,甚至包括一些所谓的高端品种,同时,“以产顶进”到底能对钢材企业和钢材市场起多大的作用、具体的方向定位、企业覆盖的范围等,或都需要进一步论证,且不能盲目出台。
新政将出?
所谓“以产顶进”,主要是指经国家有关经贸部门审批,对目前国内尚无法加工生产、需在境外购买的商品,可准许从境内的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购买以替代进口。简而言之,就是用国内生产的产品代替进口产品。
就钢铁行业而言,公开资料显示,上个世纪末,由于可享受免税或“先征后退”的政策,国内加工贸易企业倾向于使用进口钢材,国产钢材事实上处于不公平竞争的劣势地位。因此,1998年开始,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出台了钢材“以产顶进”政策,即经过批准的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17%增值税(后改为免抵)。后于1999年至2001年,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又先后联合制订若干细则,将这一政策逐步加以完善。
2005年7月起,财政部、国税总局联手下发通知,取消“以产顶进”税收政策,因此,钢铁企业销售给国内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国产钢材,不再享受免、抵税的政策优惠。
7年后,有关“以产顶进”的消息“重出江湖”。日前,媒体援引一位接近工信部人士的话称,工信部正酝酿对钢铁行业重新开始实施“以产顶进”政策的方案,品种暂以硅钢和船舶用钢为主。同时,有关部门还酝酿增列钢制易拉罐税目,细化工具钢、石油管、涂镀板等钢铁产品税目。
效果不看好
尽管现在市场说法众多,且没有最终确认是否出台,但市场人士认为,这还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钢铁行业低迷的现状。中钢协会长朱继民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透露,今年上半年,中钢协旗下会员钢企累计实现利润仅为23.85亿元,同比大减95.81%。“据内部测算,扣除投资收益,钢铁主业上半年实际亏损达13亿元。”
“今年不是一般的低迷,是全行业、全产业链的低迷。”日前,上海多家钢贸商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有时候,不要说‘填饱肚子’,一天哪怕成交一笔买卖,就很不错了。”
在部分人士看来,此时如果出台“以产顶进”,还是比较及时的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钢企的压力。
“站在中外对比的角度,有关部门确实可以考虑这样的政策。”李新创解释,目前,中国每年进口钢材在1500万吨左右,进口钢材又分为一般贸易进口和来料、进料加工进口,“后者占比大约是一半,即700万吨-800万吨左右,且这部分钢材是免税的。但与此同时,国内钢厂需向下游加工企业缴纳17%的增值税”。
“这样的中外对比明显造成了市场不公。”李新创解释,“不仅国外的企业受益,同时挤占了国内的钢材市场,影响了国内钢企的利益。”
对此,分析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有关部门的救市之心完全可以理解,但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先不管该政策出不出台,该政策的效果首先可能是提高中国硅钢和船板等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价格优势。其次可能降低高端产品的进口量,增强国内产品的使用率。”盛志诚分析,“但前者花费的却是纳税人缴纳的税费;后者的难点是中国下游加工企业是不是真的能摆脱对国外进口钢材产品的依赖,且中国的高端钢材产品的质量能否为企业接受。”
也有市场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表示,“以船板为例,造船企业确实会进口不少国外的船板,用国内的这部分产品替代国外的,无可厚非。但如今造船行业整体低迷,对船板需求不足,即使有政策扶持,也难产生好效果。”
“我担心的却是执行效果。同时,是不是存在不公平现象。比如,以产顶进,受益更多的会不会是央企和国企,是否对其他钢企不公?”一位业内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加工资讯 来)
编辑:一百加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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