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公司过程中遭遇的内幕交易,中海油董事长王宜林周二(8月21日)向财新记者表示,会高度配合美国证监会的核查工作,认为“高层领导应该对自己所作所为负责,勇于担当”。
7月23日,中海油宣布出价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石油企业尼克森公司。与中海油有合作关系的中国船企熔盛重工(1101.HK)大股东张志熔,涉嫌提前获取此项收购的内幕消息并在纽约股票市场上操作,非法获利超过1300万美元。美国证监会已紧急冻结问题账户,着手调查。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早前告诉财新记者,美国证监会已向中海油发函,要求中海油澄清相关问题,中海油内部也已在排查。
中海油21日在香港召开中期业绩会,王宜林在回答财新记者提问时,并未正面回应内幕交易消息是否系内部人泄露。
不过他指出,“做什么不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作为高层领导,应该对自己所作所为负责,勇于担当。我们非常配合美国监管部门的调查。”
谈到未来与熔盛间的合作,王宜林说,合作体现的是共赢,今后两方有无继续合作会立足于市场和共赢。“如果说合作得不好,我们就可以中止;如果说可以达到共赢,也未尝不可。”
中海油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李凡荣也表示,公司正积极配合有关监管机构自查、调查,已提供部分资料。
中海油一位中层管理人员在香港向财新记者透露,公司内部提前得知并购信息的至少有几十人,名单已交给美国监管部门,可以肯定不是公司行为,但是否是个人所为就不敢保证。
同在周二下午,巧合的是,熔盛重工也在香港举行中期业绩会,一如既往张志熔没出席记者会。
熔盛重工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陈强指出,自从大股东张志熔的事件发生后,公司与中海油的关系的确有些压力,作为供应商,公司也在努力消除这种压力。
公开资料显示,熔盛与中海油的交集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中海油耗资百亿建造的“深水舰队”深海钻井船队中,3000米深水铺管起重船“海洋石油201”由张志熔的熔盛重工建造。双方于2007年就该交易签订合同,2011年完成建造;其二,熔盛重工与中海油在2010年曾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双方均未披露。
此外,熔盛重工2010年11月在香港上市时,中海油作为基础投资者,按照发售价最高认购4000万美元熔盛重工股份,显示出两家公司的密切关系。
据香港资本市场一名资深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张志熔和中海油高层的关系很不错。”
在记者会上,陈强以个人名义为张志熔“开脱”说,希望外界对张志熔更多宽容,他是一名成功的房地产开发商,一直希望以工业报国,打造熔盛,“如果这些钱他投资房地产可能会有更多的收益,这是他的可贵之处”。
(讯 来料加工)
编辑:一百加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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