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范围:今年新建的农产品贮藏、保鲜和烘干设施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奖补对象:农户和专业合作社
●奖补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日前,河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出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围绕“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证加工、促进增收”的目标,通过财政补助、部门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主要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
这个政策文件明确补助项目实施的5项原则:一是以农民为主建设。重点向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出资出劳、自主建设,不搞包办代替。二是向果蔬优势产区集中。以果蔬优势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产区为重点,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县(市、区)和建设规模。三是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设施建设尽可能向主产区的主产乡镇、主产村集中,连片建设,使设施项目建一片成一片,整体推进主产区农产品的“产加销”协调发展。四是项目管理全程化。组织好设施建设和使用过程的指导、培训、管理、服务工作,建管用并举,确保农产品减损、提质和增效目标的实现。五是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在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受益主体的确认、项目验收等环节均建立明确制度,相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文件明确,奖补范围是2015年新建的农产品贮藏、保鲜和烘干设施;奖补对象是农户和专业合作社,但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补助方式是“先建后补”,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兑现补助资金;奖补标准按设施的不同类别有所不同,由中央财政资金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设施平均建设造价的30%。
另外,为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范围,对已连续3年实施了项目建设的开封县、杞县、博爱县、陕县、灵宝市、扶沟县、罗山县等7个县,今年不再在安排项目补助,对汤阴县、内黄县、泌阳县的有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在去年已经实施项目的济源市、滑县、兰考县、孟州市、长垣县、封丘县、浚县、濮阳县、偃师市、禹州市、临颍县、西峡县、社旗县、柘城县、正阳县、信阳市浉河区等16个县(市、区),今年继续实施项目补助政策;新增郑州市惠济区、通许县、尉氏县、温县、沁阳市、许昌县、卢氏县、渑池县、夏邑县、沈丘县、光山县、确山县、邓州市、固始县14个县(市、区)为项目实施县。
中央财政拨付河南省补助资金6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仍以储藏窖、组装式冷藏库和烘房为主。
( 来料加工 一)
编辑:一百加工网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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