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元一斤的猪肉你敢买吗?触目惊心!为了牟利,16人大量收购病死生猪并加工成腊肉等熟肉制品进行销售,两年多销售收入便达到73万余元。21日下午,这16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清远市佛冈县法院一审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两名主犯陈庆华、陈灿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0万元。据悉,涉案的病死猪肉制品多销往广州、佛山、东莞。
果园做掩护收病死猪加工
陈灿林和陈庆华两人原本在广州从化从事摩托车搭客生意。一次两人听到并看到有人从事病死猪的收购买卖,觉得利润可观,一拍即合决定干起来。
办案法官介绍,陈庆华与陈灿林两人印了收购病猪、残猪、淘汰母猪的名片,派到各养猪场,场主通过卡片电话联系二人,二人在傍晚或晚上开车收购,按猪的大小分为每只几十元到200元不等。
从2011年底开始,陈庆华与陈灿林在广州从化、清远佛冈两地,以租来的果园做掩护,在里面私设屠宰场,将在从化、清城、佛冈、英德等地大量收购回的病死猪进行屠宰、分割,然后以每斤3元的价格卖给范桂锋等人。
病死猪肉制假牛肉烟熏肉
范桂锋“搭上线”后,看中了这个发财之路。为谋求更大利润,他在2012年以每月5000元的租金租用了邓日星位于佛冈县龙山镇的猪场,作为病死猪肉制品的加工场。然后出资建造冻库,购买绞肉机、切肉机等生产机械设备,雇人将购买到的病死猪肉加工成假牛肉、肉膏、排骨粒、瘦肉片、猪脚等肉制品。
范桂锋每月两次将肉制品运往广州销售,每次1000斤。运送途中,他将部分肉制品销售给事先联系好的购买人,剩余的运到广州荔湾区的存放点,由他的妻子等人继续运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东方市场销售。
2013年9月,范桂锋将加工场转手给陈庆华、陈灿林继续经营,其再以3.6元每斤收购这些肉制品。
自2011年底至案发,范桂锋共向陈庆华购买病死猪肉及肉制品4万多斤,并以每斤3元至4.5元的价格销售到广州、南海等地,销售额达12万多元。
2013年9月,卢晓文及其丈夫发现利用病死猪肉制作湖南烟熏腊肉有利可图,就以每月4000元租用佛冈县龙山镇一果园作为烟熏腊肉加工场,以每斤3元的价钱向陈庆华等人大量收购病死猪分割的花腩肉共2万多斤,制作成湖南烟熏腊肉,再由卢晓文的姐姐将1万多斤的腊肉以7至9元的价钱销售到东莞大岭山市场,销售金额达9万多元。
两年销售收入73万元
2014年3月,有关部门在陈庆华的加工场查获3.3万余公斤未盖检验合格证章的冰冻猪肉、751公斤腊肉成品;在卢晓文的腊肉加工场查获25公斤烟熏腊肉、2986公斤半成品腌制腊肉。
司法会计鉴定显示,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陈庆华、陈灿林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制品的销售收入为73.5978万元。
现场听判瘫倒在地
当天宣判后,大部分被告人表示量刑过重,称要上诉。但当问他们为何要做这行,很多被告人说是“家庭困难”、“经济不好”。年纪最大的61岁被告人徐玉钊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顿时瘫软在地。
(心 加工资讯 )
编辑:一百加工网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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