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盘二生向连南瑶族自治县辉鸿精炼油厂发放了该县第一张《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标志该县小作坊生产加工和监管步入了正常轨道。
据了解,自2016年4月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连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公告、派发资料等形式,动员花生油、米酒、豆腐等小作坊依法办理小作坊登记证,同时积极指导小作坊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清远市花生油、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意见》进行生产加工场所的改造升级、原料购入、生产投料和产品销售台账等软硬件的建设。截至本月上旬,除了当天发证的小作坊外,还有多家花生油、米酒、豆制品、熟肉制品等小作坊正积极进行整改中。
据介绍,下一步,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审核发证,并扎实开展后续跟踪管理,使食品生产小作坊健康有序发展。
( 加工资)
编辑:一百加工网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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