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食药监局和省公安厅联合打击食药犯罪办公室的统一指挥部署下,在海口市公安局和秀英区食药监局的大力参与配合下,12月6日零晨,一举捣毁一个使用化工原料双氧水生产凤爪的加工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等,查封已加工好的凤爪69袋共345公斤,以及产自巴西无简体中文标签的待加工凤爪原料27箱共计405公斤,正在浸泡加工的凤爪58桶共计754公斤。
5日23时许,南海网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该食品生产企业,该企业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金鹿工业园内,面积约300多平方米。查明,该企业已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记者在现场看到,地面上分开排放着三排水桶,水桶里浸泡着一些凤爪。记者闻了一下泡得膨胀发白的凤爪,感觉到有一种刺鼻的特殊味道。在一个大水池旁边,有两个塑料桶里存放着一些黑色的液体,据工人讲,黑色的液体是用来炸凤爪的食用油。明显看到这些油是被重复使用,比一般的食用油颜色暗了很多。
执法人员检查时表示,从成品和正在加工的凤爪外观和气味上判断,怀疑该厂违规使用化工原料生产食品的迹象。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厂生产的凤爪、有关液体及食用油进行抽样快速检测。
经对送检样品初步鉴定,该厂生产的凤爪中残留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超标,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当场将该厂负责人王某进行控制。执法人员在厂内发现隐藏的3桶共42公斤双氧水溶液。
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认,自其担任该食品生产厂负责人以来,在明知化工原料双氧水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下,仍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双氧水泡制鸡爪食品,每天向海口等地市场销售产品约500公斤左右。
双氧水学名过氧化氢,是一种是化学药品,是被禁食品添加剂之一。食品经过双氧水浸泡以后,原有营养成分被破坏。食用这些食物对人体有害,可损伤胃黏膜,明确是致癌物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按照刑法第144条第(四)项: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执法人员从一个冷冻仓库内查获27箱涉嫌走私的巴西凤爪,总重量约有405公斤。现场执法人员表示,这些涉嫌走私凤爪无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中文标签,可能在食品卫生、疫病防范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案件已现场移送公安部门,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省食药监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此为鉴,不得在生产销售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予以严肃从重查处与打击。省食药监局也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若发现问题食品线索可随时拨打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最高可获50万元的奖励。
(网 外发加工 )
编辑:阿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