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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 税收优惠政策提升赣州吸引力 |
“我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3年来,我们充分盘活税收减免的资金,实现了由资源型企业向高技术深加工型企业的跨越。”日前,说起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变化,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范迪曜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由此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三年多来,赣州市地税部门累计为763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7.43亿元,惠及水力发电、钨和稀土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医药、机械、轻工、纺织、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客运、资源综合利用、金融及商务服务、现代物流业和商务服务业等37个行业。全市新增注册企业120298户,到今年4月,全市市场主体达32万户,注册资本2300多亿元。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共引进投资亿元以上企业167家,其中,引进中国汽车零部件(赣州)产业基地等6个投资百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实现百亿元以上投资项目零的突破。光大集团、宝钢集团等10家央企在赣州签约11个项目,签约资金达208.5亿元;中航科工集团投资110亿元的北斗产业园项目也已入户赣州。赣州已然成为“中部的西部”“老区中的特区”,政策“洼地”效应初步显现。
政策效应的显现,离不开税务部门高效的政策执行力。3年来,赣州市地税部门强化政策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策熟练掌握政策内涵,广泛宣传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晓。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活动,对全市124户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开展“千户企业困难情况调查”活动,深入企业1116户,实现了“政策宣传全覆盖、落实政策常态化”。将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情况列入单位绩效考核,严厉追究不为企业兑现政策的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户不落”地享受。细化各种服务企业发展及落实税收优惠措施,着力提升便民办税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落户赣州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