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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 利川获300万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 |
9月15日,记者从利川市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动员会上获悉,今年,利川作为湖北省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十个试点县市之一,将获300万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用于建设113座贮藏设施,总容积3560吨,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
据悉,从2012年起,为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同时也为均衡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全国启动实施以马铃薯、蔬菜、水果等主要品种的贮藏、保鲜初加工环节为重点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今年,利川被列入省级试点县市。
根据马铃薯、蔬菜、水果产业分布情况,全市确定团堡镇、谋道镇、柏杨镇、南坪乡、汪营镇等5个乡镇作为项目建设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计划建设贮藏窖、通风库、冷藏库共113座,补助资金300.5万元。此项目按照先审批后建设的原则,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社自主自愿建设,不搞包办。受补助的加工设施必须为当年新建,补助对象为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每个农户享受补助的设施建设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不超过5座。补助金额根据设施类别、贮藏吨位而不同,详情可咨询农业局。
利川是农业大市,高山蔬菜产业发展快速。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初加工环节比较薄弱,成为制约农民增收、农产品深加工的瓶颈。补助支持农户、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设施,将有望实现“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促进增收”的目标,推动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利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