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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公约发布 废钢业规范发展提速
自律公约发布 废钢业规范发展提速
2015年11月3日  浏览次数:722次  来源:中国工业报      字号: T|T

  “废钢铁企业要研发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主动探索新的产业盈利点和合作模式,利用线上交易等多种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经营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加强自律,认真履行行业自律公约,诚实守信,在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加大自我约束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的绿色发展意识和水平。”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毕俊生在南宁召开五届七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如是说。

  10 月29日,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在广西南宁召开五届七次理事扩大会议,同期举行了《废钢铁加工行业自律公约》发布会和签约仪式,来自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家废钢铁加工企业和钢铁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废钢铁加工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由宝钢、武钢、马钢所属废钢加工企业等12家企业的代表现场签署了自律公约。

  毕俊生指出,近年来,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废钢消耗水平不断下降,废钢铁加工行业面临巨大压力。《公约》对废钢铁加工企业采购、生产、信息报送等行为做出了明确要求,必将对进一步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发展、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工信部自2012年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及暂行管理办法以来,已经公告了3批共131家符合废钢铁加工准入要求的企业名单,年加工能力超过5000万吨;目前,第四批企业名单也已评审完成,将尽快发布。通过规范管理,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扶优扶强,有效推进了废钢铁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推动了废钢铁加工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和钢铁行业节能减排。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进入准入公告的废钢铁加工企业给予增值税既征既退30%的优惠政策,通过财税政策与准入条件的挂钩,进一步调动了废钢铁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积极性,对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提高废钢铁应用比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毕俊生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制造强国战略全局,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快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工信部将继续做好废钢铁加工行业的规范管理,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废钢铁加工企业规模、技术装备、综合能耗、节能环保等指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规范行业秩序,促进结构优化。

  组织开展重点工程试点示范和示范基地建设,在废钢铁领域组织筛选一批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项目和企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加强与财政、税收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树斌表示,自今年6月份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发布以来,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一直积极推动政策的落实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献计献策:一方面,加紧前往全国各地进行调研,将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地反馈到财税部门,促使政策尽快落地;另一方面,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主动组织行业自律,经广泛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制定了《废钢铁加工行业自律公约》,并组织全国的废钢铁加工企业签署。目前,已有70多家企业签署了自律公约,占准入企业的半数以上。

  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促进废钢铁加工企业规范经营,公平竞争,落实好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产业政策和财税优惠政策,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监督的作用,推动废钢产业健康绿色发展,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行业自律的方式,号召企业在当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需求萎缩的形势下,更要自律自强,做好各方面的规范工作。同时,废钢行业要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推进“互联网 废钢产业”的创新模式,积极建设行业大数据平台,为政府和企业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使原本落后的废钢产业快速提升到工业体系,与钢铁工业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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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势下滑 废钢业经营压力加大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新常态时期,钢铁工业化解产能过剩和转型升级,废钢铁产业弱势下滑,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全行业所面临的形势是有史以来最为困难的时期。”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树斌在五届七次理事扩大会议上表示,钢铁工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节能减排环保治理,发展绿色钢铁的任务十分艰巨。

  李树斌透露,国家产业政策提出:鼓励推广以废钢铁为原料的短流程炼钢工艺及装备应用,到2025年,我国钢铁工业炼钢废钢比不低于30%,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基本建立。为此,协会在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草案)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末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废钢铁应用的比例比“十二五”翻一番达到20%。符合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的企业达到200家,社会废钢加工能力达到7000万吨。废钢铁加工配送工业化体系不断壮大。

  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国粗钢产量60894万吨,同比下降2.1%,这是从1996年粗钢产量突破一亿吨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废钢消耗总量6250万吨,同比减少485万吨;炼钢综合废钢单耗102.5kg/吨,同比下降6.5千克/吨。废钢比为10.3,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电炉钢比4.7,同比下降0.6。

  据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9月纳入统计范围的88家主流钢铁企业的粗钢产量为34139万吨,同比减少1612万吨,废钢消耗量为2885万吨,同比减少303万吨,炼钢废钢综合单耗83.16kg/吨,同比下降 4.54kg/吨。其中,转炉废钢单耗66.01kg/吨,同比下降2.55kg/吨,电炉废钢单耗372.66kg/吨,同比上升3.48kg/吨,综合废钢比为83.16kg/吨。电炉钢比例5.9%,是历史新低。

  李树斌表示,以往废钢铁的价格都是有跌有涨,上下波动,震荡起伏。 2014年从年初到年末,废钢价格一路下滑。据华东地区废钢价格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废钢调价共计20多次,降低600~800元左右,降幅为 20.18%。今年以来,废钢价格有升有降,含税价格一直在1250~1350元/吨低水平下运行。在废钢价格持续下跌的形势下,仍未刺激起钢企多用废钢的积极性。

  受国内外废钢价格市场倒挂影响,从2009年进口废钢1369万吨创历史最高记录以来,我国进口废钢量逐年减少。2015年1~9月进口废钢179万吨,同比减少17万吨。其中,不锈废钢增加0.646万吨,碎铁合金废钢增加1万吨,普通废钢减少19.2万吨。

  2015年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我国废物回用率指数连续下降,主要是由废钢等废旧资源回用率下降引起的。从各项指标来看,4个分类指标与2005年相比有升有降,其中,能源回收利用率提高0.5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4.4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5个百分点,但废钢回用率下降6.6个百分点。

  值得欣慰的是,面对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废钢铁生产企业顶住压力保生存、抱团取暖求发展。许多企业采取以废钢回收加工为主,多元化经营的运行方式。有的企业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经营规模。还有些企业借助退税政策与钢铁企业建立起紧密的产业链,共同保生存,促发展。

(加工中心 )
编辑:一百加工网通讯员